泉港文综〔2010〕5号
泉港区文体旅游局
关于印发《泉港区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北管传承与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区文化馆,各镇(街道)文化站:
根据泉港委办[2010]10号文件精神,为做大做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北管文章,打造泉港特色文化品牌,结合泉港区北管生态保护实际和有关规划,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视察的讲话精神,推进泉港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保护氛围,巩固提升全区北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基本情况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情况。泉港区现有北管研究机构1个和社团(包括传习所)6个:泉港区文化馆北管研究中心和泉港北管协会、山腰北管乐团(传习所)、峰尾圭峰北管乐社(传习所)、峰尾郭厝北管乐社(传习所)、前黄坝头北管乐社(传习所)、南埔北管乐社(传习所);民间乐队20支:南埔镇仙境村、凤翔村、施厝村乐队,后龙镇柳亭村、土坑村乐队,峰尾镇诚平村、联岩村、郭厝村南头、北头、丁宫、下乡自然村和莲山宫乐队,山腰街道办事处锦山村、埭港村、前埕自然村、锦祥社区、龙山社区乐队,前黄镇凤林村、坑内村和坝头自然村乐队;乐人300多人,其中,市级北管传承人7个,5个年龄在70岁以上,著名年轻歌手等近8人,年龄在40岁以下,现在的中坚力量年龄在50至69岁之间,人数近200人,大多为乐手。学校培训基地 5个:泉港庄重文实验小学、南埔中心小学、后龙中心小学、峰尾中心小学、山腰中心小学,学员150多人。
(二)工作目标。巩固工作成果,加强生态保护,充实新生力量,达到“保护传承、整合提高、推陈出新”的目的。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意识,逐步健全动态持续发展的保护体系。形成现有乐手、新生乐手、专家学者步调一致,互动互补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原汁原味原生态保护与不断提高技艺、发展创新、协调发展的动态持续保护机制。
三、工作措施
根据我区北管队伍分布和传承实际,为做好北管生态保护工作,拟设立社会和政府传承与保护基地。
1、社会传承与保护基地:
民间自发、政府扶持依托传习所,以传统的传承方式开展传承活动的为社会传承与保护。重点抓好保存较完整、已经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确认成立北管社团的所在镇(街道)或村(居),在此设立传承与保护基地,做好北管生态保护工作。
2、政府传承与保护基地: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展传承活动的为政府传承与保护。在区文化馆设立传承与保护基地,巩固推广庄重文实验小学等北管培训基地的成果,向全区中小学辐射;充分发挥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北管学术与实践基地的作用,加强与高等艺术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开展学术研讨活动;鼓励我区专业音乐工作者加入北管传承与保护队伍,成立区文化馆北管研究中心乐队,继续举办北管师资培训,做好北管生态保护和创新发展工作。
四、工作安排
社会传承与保护基地设立由各镇(街道)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向区文体旅游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实施,政府传承与保护基地由区文体旅游局根据实际设立。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份,区文体旅游局对全区北管队伍现状进行调查,指导各有关镇(街道)举办庆新春北管音乐会,制定北管传承与保护实施方案;
2、3月15日前,下发实施方案,各镇(街道)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向区文体旅游局申请设立社会传承与保护基地;
3、3月22日前,区文体旅游局组织人员对各传承与保护基地进行实地审核,确定具体名单;
4、3月31日前,各传承与保护基地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传承方案、拟定传承制度、聘请乐师、确定新学员,并把以上材料报区文化馆;
5、4月—12月,各传承与保护基地开展传承活动;
6、7月上旬为阶段性验收,区文体旅游局组织社会传承与保护基地乐队参加泉港区庆祝中国航海日“两岸情”北管音乐会,并进行评奖;
7、7月上旬-8下旬,在区文化馆成立北管研究中心乐队,排练既有传统特色,又有现代气息的节目举办专场汇报音乐会,指导有关高等艺术院校学生进行北管田野调查、完成论文撰写工作;
8、9月上旬—11月上旬,开展北管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北管论文征集活动;
9、12月中下旬,组织总结验收,抽调优秀传承与保护基地的乐队,举办庆祝泉港建区10周年北管音乐会,开展北管学术研讨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基地申报前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北管乐队演奏乐器、不少于一套演出服装、一个30平方左右的训练场所和一至二个指导乐师,每镇(街道)申报单位不多于2个;
2、新学员以中青年为主,人员不少于30人,鼓励当地有较好民族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基础的中小音乐教师和民间文艺团体的演员加入,每个基地每周训练不少于2次;
3、挑选参加区级汇报演出的人数为25人,其中新学员不少于10人,重点为演唱员和打击乐手;
4、为加强全区乐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便于对外交流,我们将印制使用统一的曲、谱;
5、社会保护与传承基地验收到达既定保护与传承目标和要求的,每个基地分阶段给予一定的补助,政府(包括学校)传承与保护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参加区级汇报演出的经费由各镇(街道)负责。
六、工作机构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北管传承与保护工作,成立由区文体旅游局局长为组长,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文体旅游局文化股、区文化馆、镇(街道)文化站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馆,主任由区文化馆馆长黄嘉辉兼任,各相关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形成区文化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重点抓好北管传承与保护的后勤保障和业务指导工作,各镇(街道)做好辖区内队伍的整合和提高以及传承与保护的落实工作,做到区、镇(街道)既各有重点,又分级管理;既分工合作,又各施其职,形成合力。
附件:泉港区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北管传承与保护基地申报表
泉港区文体旅游局
二0一0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文化 为民办实事项目北管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文化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联,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
泉港区文体旅游局 2010 年3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