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宣传部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泉州市泉港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泉港委宣联〔2012〕1号
关于做好第三届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表演(北管方向)五年制
高职大专班招生的通知
各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各有关中学: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打造我区文化特色品牌,将北管专业传承人才的培养列为“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加快北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北管艺术升华,经研究,决定与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继续面向我区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音乐表演(北管方向)五年制高职大专班15名,教学地点设在泉州艺校。为确保这项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以各设初中部完中校和初中校为单位组织报名,每位学生需填写《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报名表》一式两份,附1寸彩照2张和户口本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5月4日
三、报名地点
区文化馆办公室
电话:87978003 联系人:郭月琼
四、面试时间
2012年5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五、面试地点
区文化馆排练厅
六、面试内容
1. 基本形态;
2.演唱或演奏一首歌曲,伴奏自带;
3.音乐素养(听音、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模仿);
4.朗诵。
七、其它事项
1. 各有关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指派专人组织报名、辅导和带队参加面试。
2.录取后的学生,第一学年免交学费,后四学年学费减免一半,第一、二学年每月享受国家150元的助学金;
3.在校期间,学校增设教育学、心理学和组织教师资格证认证考试,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并以优异成绩毕业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到区内各相关单位工作。
附件:《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报名表》
中共泉港区委宣传部 泉港区教育局
泉港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2年4月25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省艺术职业学院、泉州艺校,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财政局、区文联、区广电局,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
泉港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2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报名表
(音乐表演)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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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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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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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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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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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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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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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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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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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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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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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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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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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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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由 考 官 填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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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体形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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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
品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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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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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南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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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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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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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
模仿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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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
语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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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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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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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官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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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否 参
加 复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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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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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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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表由报考音乐表演五年制高职大专班的考生填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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